一、項目概況
1.1 招標人:江蘇鹽城市清潔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
1.2 項目名稱:江蘇鹽城市清潔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聘請第三方協(xié)助注冊成立售電公司服務。
1.3 項目地點:江蘇省鹽城市。
1.4 招標范圍:
根據(jù)《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協(xié)助甲方完成售電公司注冊及電力業(yè)務許可證申領等全流程服務,主要服務范圍提供三年期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tǒng)需要的信息系統(tǒng)和客戶服務平臺租用及全流程售電資質材料梳理申報工作,根據(jù)進展派駐人員到場指導。
1.5 服務界面:
招標人負責人員社保繳納、公司注冊、資產、場地事宜。
投標人負責指導梳理申報材料,負責公司章程,提供三年期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tǒng)需要的信息系統(tǒng)和客戶服務平臺租用及全流程售電資質材料梳理申報工作,根據(jù)進展派駐人員到場指導。
1.6服務期限:根據(jù)進度開展售電資質辦理事宜,9月取得售電資質。因招標人人員社保問題滯后允許服務期限順延。
1.7本項目招標人確定的招標控制價:5萬元,招標人不接受高于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質和等級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設立的,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yè)。
2、投標人2023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項售電資質辦理咨詢服務業(yè)績(提供合同復印件)。
3、投標申請人須保證項目負責人、代理人及所有參與本項目維保人員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并確保從投標截止之日當月向前連續(xù)6個月均已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投標時無須提供證明材料,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5、投標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6、投標人須是未與招標人產生過解除合同及合同糾紛等行為的單位,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被列入鹽城國投集團(或鹽城國投集團下屬企業(yè))黑名單的,其投標均無效。
7、投標人所提交的資料文件是準確的、真實的、符合客觀事實的且不存在虛假成份,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費用全部由投標人承擔。
三、投標報價
1、本項目采用固定總價報價,包括但不僅限于現(xiàn)場勘查、調查、資料搜集、前期準備、現(xiàn)場取樣、計算分析、結果評價、人工、檢驗試驗、通訊、陸上交通、食宿、差旅、利潤、稅金、管理費、配合費、不可預見費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等所需的全部費用,凡漏項或少計均視為優(yōu)惠,甲方不另行增加費用。各類風險和政策性調整等風險已包括在合同價中,最終結算時除合同約定調整外一律不予調整;交通運輸車輛由乙方自行解決。
2、本次招標方式為詢價,評標辦法為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投標報價即為最終報價,無二輪報價。若最終報價未達招標人要求,招標人有權重新組織詢價。
四、報價文件要求
1、 請于2025年7 月21 日上午10:00前將報價文件(格式附后)前將報價文件(格式附后)發(fā)送至招標人郵箱1175685189@qq.com。
2、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審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責任自負。
3、各投標人應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在報價中明確稅率,若各投標人所標注稅率不等,按除稅價對比各家報價。
4、付款方式:取得售電資質后一次性付款。
五、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鹽城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五臺山路1號科技綠洲1號樓4層
聯(lián)系人:秦工1529537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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